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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办厂负债累累 社会法官牵线一箭双雕
发布时间:2012-08-06 12:47:28
本网讯(通讯员 王莉莉)
河南省武陟县社会法官荆学英在工作中常说:“咱当社会法官就要担当起社会法官的责任。只要咱调成一起纠纷,法院就减少一起案件,社会就多一份安宁。”在调解中荆学英认真调查分析每一起纠纷产生的原因,既准确地区分责任,依法解,化干戈为玉帛,依情、依理,真心实意地帮助当事人克服实际困难,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化解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
武陟县某村农民宋某,在三年前借给好友贾某23万元经营办理纸箱厂,约定利息每月1.2分。由于贾某经营无方,导致企业亏损,负债累累。之后宋某与其他四名债主找到贾某要求还账,宋某看贾某的厂已很长时间没有生产,厂里的设备全部卖了也还不起借的钱,而且贾某如果把厂里的设备卖掉,自己和其他的债主的钱都会打水漂,心里非常着急,就在这时,朋友介绍他来中心社会法庭寻求社会法官帮助。 荆学英受理这起纠纷后,认为该纠纷关键点是贾某的厂如何妥善处理,才能把拖欠的100万元外债还上。如果把设备当废品卖掉,卖设备的款还不够贾某还账,但是如果能卖给一个能经营的人,继续经营将是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于是荆学英就和宋某商量,贾某欠他的钱最多,他又有经营企业的经验,他把厂买走,对他和其他债主都是一个大好事,宋某也想把厂买走,但他的资金不够。荆学英安慰他,办法总是人想的,只要主意拿定,困难肯定能克服。荆学英将解决方案告诉贾某后,贾某非常赞同,同意把厂卖给宋某,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份卖厂协议。为了帮助宋某渡过难关,荆学英又做了其他几户债主的思想工作,努力劝他们放弃利息只得本金,最后贾某以63.36万元把厂卖给了宋某,开始经营纸箱厂,贾某也把其他债主的钱还上了,一起可能诉至法院的民事纠纷就这样被社会法官圆满解决了。 在宋某的纸箱厂开业之际,宋某激动地握着荆学英的手说:“如果不是社会法官这样热心地给我解决,我的损失可就大了,真是太谢谢了!”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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