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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勤学与张发亮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07 11:20:25
冀勤学与张发亮买卖合同纠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12-06-20 10:00 开庭地点:长葛市法院第一审判法庭 基本案情: 2011年4月11日,冀勤学购买张发亮锰铁,付部分货款,余款23600元向张发亮出具欠条一份。后张发亮催要该款,冀勤学以货物质量问题遭受损失为由未偿还。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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