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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经不起同行“价格战”寻衅滋事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07 11:24:26
本网讯(通讯员 崔俊华 赵四喜)
同在一竞争环境下,为了可以多赢利,商家就会采用“价格战”“赠品战”等战术吸引顾客。这都属于正当的竞争,但是有些人面对这些竞争手段,自己无法应战,就挑起“战争”。
近日,河南省周口市扶沟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王某因与刘某同在一处放置游戏机,刘某收费较低,故王某心中不满。2011年11月23日15时许,被告人王某酒后伙同他人开车到被害人刘某的代销店,将刘某喊到外面的柏油路上,对其进行殴打。当杨某到场劝解时,又对杨某进行殴打,后驾车离开现场。经鉴定,被害人刘某、杨某的伤情程度属均属轻微伤。案发后,王某赔偿被害人刘某、杨某医疗等费用150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扶沟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因与他人发生矛盾时,态度不冷静,随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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