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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锋抢劫案
发布时间:2012-08-07 15:46:13
王言锋抢劫案
案由:
抢劫 开庭时间:2012-06-12 10:00 开庭地点:禹州市人民法院 视频直播庭 基本案情: 2001年1月6日凌晨,被告人王言锋伙同桂有朋、蔡红举(均已判刑)预谋后,持单刃尖刀等物品蒙面窜至禹州市顺店镇顺东村村民张春花家,三人挖墙入室,在向张春花强索钱财时持刀朝张春花的面部、颈部、胸部连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后三人逃离现场。经鉴定,张春花系被锐器刺伤胸部致主动脉破裂大失血而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言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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