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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售“指标房”找工作 骗100余万被重判
发布时间:2012-08-08 14:58:53
本网讯(通讯员 辛爽)
交上5万元的首付款,就可以买到价格非常低廉的“内部指标”房;交上一笔十几万元的“活动经费”就能到公安局当警察,这样的好事你信吗?反正有人信了。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一房管所房管员马新强虚构的这个“美丽谎言”,先后让近20名被害人拱手相让121.6万元巨款。日前,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新强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从2009年9月开始,马新强就利用人们欲购低价商品房的心理,谎称自己担任某拆迁项目的副指挥长,只要找领导说说“花点小费”就能拿到“内部指标”房,声称每平方2000元左右,于是不少人开始给其大量送钱。2009年11月郑州市居民张某将5万元首付房款交给马新强,并填写了《郑州市房管局商品使用住房申请考察表》。之后的近2年时间里,张某一直和马新强保持着联系、了解、询问房子拆迁、建设的进展情况,直到去年6月,他想找马新强退房时发现对方一直关着机。感觉情况不妙的张某随后找到房管部门了解情况,却被告知其预购的拆迁项目住房从未销售,房管部门更没有收到他缴纳的5万元首付房款。张某随后向警方报警。 2011年9月,随着马新强被做捕归案,这个各路通吃的“能人”才露出了真面目。原来马新强不过是房管所的普通工作人员,所谓“副指挥长”许多“亲戚领导”都是他骗取钱财的噱头。除此之外,马新强还打着能够帮忙安排学生到公安机关工作的幌子,先后多次实施诈骗,其中仅一名女被害人就两次被他诈骗了30余万元。 二七区法院法官李晓理介绍,被告人马新强在短短两年时间里,通过虚构事实、伪造文书及印章等手段,打着帮人购买廉价住房和安排工作的旗号,先后诈骗近20名被害人121.6万元用于自肥和挥霍,涉案赃款迄今未能追回 。被告人马新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予严惩。法官提醒:以买低价房、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给孩子办升学为借口,向被害人索取钱物,是这类诈骗案件的典型案例。目前又到了大中专学生毕业高峰,就业比较难,为了能就业,学生和家长四处寻找就业机会,于是就有人抓住人们急于就业的心理,大行骗术,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亲信他人之言,以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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