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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五个互动”建立裁审衔接机制
发布时间:2012-08-08 16:16:13
本网讯(通讯员 王洪亮 程帅兵)
为了有效整合司法和行政资源,减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裁决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避免累诉、恶诉、滥诉等非正常诉讼的发生,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与劳动仲裁委员会积极开展“五个互动”,推动裁审衔接工作有力进行。
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由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书记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双方的联席与沟通,保障裁审信息的畅通。 二是建立信息互通制度。法院和仲裁院互相通报案件受理情况等信息,做到资源共享。同时,法院要将裁判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法律文书抄送至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以便仲裁委了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后的起诉率以及改判后的具体内容,从而提高自己的裁审水平。 三是建立相互建议制度。法院以建议函的方式对仲裁院调处案件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定程序、法律条文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建议,妥善处理好每一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由法院及仲裁院轮流召开联席会议,对裁审衔接工作中的重要事务性工作进行双向沟通,并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和分析,对裁审适用法律不一致,执行尺度相差较大的问题等程序性及实体性的问题进行讨论,商讨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方法措施。 五是建立案前联合调处工作制度。对于经仲裁委员会调处不成的案件,由仲裁委员会及时启动联合调处机制,邀请法官、仲裁员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对案件进行调处,争取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矛盾化解在案前,努力构建“大调解、中仲裁、小诉讼” 的整体格局。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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