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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法院“三个三”落实少年犯帮教
发布时间:2012-08-09 09:31:10
本网讯(通讯员 黄浩廷)
近年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少年刑事审判中注重维护少年犯的合法权益,针对少年犯审判的特点,通过推行“三个不开庭”、“三个不放弃”、“三个延伸跟踪”工作法,将预防和帮教工作贯穿审判始终,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坚持庭前“三个不开庭”。没有走访街坊、学校,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及其社会背景的不开庭;没有与被告人见面,了解他们对犯罪问题认识的不开庭;没有征求受害人意见,充分做好受害人调解工作的不开庭。 坚持庭中“三个不放弃”: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放弃心理疏导;对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达成和解协议的,不放弃调解;对可以判非监禁刑的少年犯,谨慎判处实体刑,不放弃给予悔过自新。 坚持庭后“三个延伸跟踪”:判决后定期到少年罪犯服刑监狱、家庭、村委、学校回访,对入监后的少年犯进行帮教跟踪;对回归社会后思想出现反复或问题没有解决少年犯进行帮教跟踪;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进行督导跟踪。 该院通过“三个三”工作法,既找出少年犯走向犯罪的原因,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又为少年犯日后积极改造,重新融入社会打下基础。三年来,该院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76件82余人中,无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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