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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派实业公司与马传福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09 10:36:45
今派实业公司与马传福买卖合同纠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12-05-28 10:20 开庭地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 2010年7月17日原告够买被告整套烧饼机设备共计35000元。由于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生产,双方协商将烧饼退回被告,由被告退付原告机器款29200元和空压机款800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上述款项,被告一直推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退机款30000及逾期付款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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