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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崇朝盗窃案
发布时间:2012-08-09 10:35:30
卢崇朝盗窃案
案由:
盗窃 开庭时间:2012-06-01 09:00 开庭地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 2007年8月22日13时许,被告人卢崇朝伙同卢成、张林(二人均已判刑)在许昌市建设路中国银行许昌分行门前,盯上在此取款的被害人宋某,三人驾车尾随宋某所乘别克牌汽车。途中宋某因事下车,三人又跟踪该车至帝豪路西段兰州牛肉拉面馆门前,趁该车司机李某下车吃饭之际,由卢崇朝、卢成接应,张林使用“顶尖”将汽车玻璃打碎,窃取现金人民币29.7万余元。后三人将所盗财物分肥。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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