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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气象局申请再审工程款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09 10:26:56
平顶山气象局申请再审工程款纠纷
案由:
平顶山市气象局与平顶山市人民房地产公司联合建房,人民房地产公司与天河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天河公司承建气象局综合楼,由于人民房地产公司未支付工程款,天河公司起诉要求人民房地产公司、气象局、城乡规划局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一审判人民房地产公司和气象局连带承担还款义务,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气象局不服向本院申请再审,要求法院改判该局不承担还款义务,应由城建局承担支付工程款。 开庭时间:2012-08-08 09:00 开庭地点:省法院2号楼2号法庭 基本案情: 平顶山市气象局与平顶山市人民房地产公司联合建房,人民房地产公司与天河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天河公司承建气象局综合楼,由于人民房地产公司未支付工程款,天河公司起诉要求人民房地产公司、气象局、城乡规划局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一审判人民房地产公司和气象局连带承担还款义务,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气象局不服向本院申请再审,要求法院改判该局不承担还款义务,应由城建局承担支付工程款。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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