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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款不还还百般抵赖遭诉
发布时间:2012-08-09 09:54:47


     本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黄世泽)   两人在同一工地打工想结识,因生活需要向对方借款,可总以没有钱为由不还款,在出借人发现其有土地补偿款后还百般抵赖。8月8日上午,广西武宣法院法官到借款人家中做其思想工作后,其将26000元借款一次性全部还清。

    2008年,何某与李某在广东打工的时候相互结识,成为了要好的朋友,而且,两人还是同村人。何某因为生活需要,向李某借钱,为了帮助朋友度过困难期,李某将自己辛苦打拼得来的26000元全部借给了何某,两人还约定了于2011年12月30日归还,并立下字据。

    可借款到期后,李某经多次催讨,何某总是以没有钱为由不归还欠款。2012年7月25日下午,李某得知何某有一笔土地补偿款以其妻子郭某的名义存在武宣县金鸡乡农村信用社的户头里,遂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后,主办法官于当天下午立即驱车前往金鸡乡信用社查询,可款项已经被取走。

    为了追回自己的借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于8月4日起诉至法院,要求何某归还借款26000元,法院受理后,立即联系了何某,并做了他的思想工作,可他还是百般抵赖,声称自己没有钱。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法庭的便民作用,2012年8月8日上午,主办法官驱车前往何某家做其思想工作,向其释明法律关系等,在主办法官的努力下,何某同意还款,并于当天下午将26000元款项全部打到了李某的账上。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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