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法官狱中调解离婚案 老夫少妻和平分手
发布时间:2012-08-09 09:56:58
本网讯(通讯员 王长平 曾祥同)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样的婚姻是我们大家不愿看到的;但是,有时在面对残酷的社会现实时或许这也是一种对更好的选择。8月8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法官在狱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刘某系“80后”女子,被告赖某已年过50岁,二人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08年被告赖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零八个月,并处巨额罚金,现在景德镇监狱服刑。原告与被告年龄相差19岁,原告刘某诉称当时自己太年轻,入世不深,因被赖某所骗怀上孩子后勉强结的婚,双方实无任何感情,先诉求离婚,重获自由。 本案主审法官在详细阅读案卷,且从原告处了解了目前的家庭经济情况及小孩的成长情况后,心中很是同情原告的遭遇。再者,二人婚姻感情基础本来就很薄弱,遂打算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力争以调解的方式化解该案件,让双方“好聚好散”。择日,主审法官及书记员带上原告母子一起驱车数百公里前往被告服刑地景德镇监狱。在监狱的协助下,多方一起做被告赖某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其明白妻子的苦衷,同时还鼓励赖某在监狱里积极改造、重新做人。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和亲人的感化下,被告赖某意识到自己的犯罪给家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离婚可以给家人重新选择生活的机会,毕竟妻子还年轻,儿子还小。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离婚,儿子由原告抚养;原告在离婚后每年带儿子来监狱探视被告一次,直到儿子成年为止。 临走之前,原告刘某还送上了几千元给被告赖某生活之用,希望他能够在监狱里生活好点,好好改造,这也算是她尽妻子的最后一份心意吧。被告赖某表示对妻子及儿子的愧疚,同时也感谢法官来监狱给予他的帮助和鼓舞,并表示自己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