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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夫妻结婚刚四年 两月内两次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08-09 10:00:03


     本网讯(通讯员 刘玉娟)   结婚刚四年的一对“80后”小夫妻,在短短两月内,两人先后诉至法院离婚。8月8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该离婚纠纷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两人分道扬镳。

    2007年9月,原告罗某(女)与被告艾某(男)经人介绍相识。2008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2008年11月25日生育儿子。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0年正月,艾某打了罗某,罗某便一个人外出务工。双方互不联系。2012年4月,艾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罗某离婚。后经法官调解,双方相互写下保证书,保证改正自己的缺点,两人和好。但此后,双方的关系并未真正地改善。2012年6月10日,因罗某长时间给朋友打电话,双方再次起冲突,艾某将罗某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乙级。同年6月14日,罗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艾某离婚。

    承办法官认为,夫妻关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处时间较短,匆忙结婚,婚前感情基础较差。婚后,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且双方分居时间较久,因此夫妻感情产生裂痕。在艾某第一次提出离婚时,虽经法官做调解工作,双方在写下保证书的情况下和好,但双方的关系并未得到真正的改善,双方甚至还发生肢体冲突,以至于罗某在双方和好不到两个月后也起诉离婚。因此,双方的感情却已破裂。双方随都同意离婚,但双方均要求抚养小孩,经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同意离婚,小孩由被告艾某抚养,原告罗某每月支付150元的抚养费。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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