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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半年思儿心切申请执行探视权
发布时间:2012-08-09 10:03:10


     本网讯(通讯员 邱辉 张荣辉)   8月8日,经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耐心协调,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申请执行人张某被执行法官细致周全的执行方式所感动,双方作出书面保证,今后一定在探视中严格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今后不会因探视问题发生纠纷。

    林某与张某于1月10日经铜鼓法院调解离婚,由双方各带一子,林某负责抚养大儿子,张某负责抚养小儿子,并约定双方互有探视的权利和协助的义务。而张某为断绝与林某的所有联系,将小儿子藏匿不让林某探视。

    思儿心切的林某于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经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张某表示绝不让林某探视小儿子,最后索性不接听法官的任何电话。法官多次登门到张某家劝说张某要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同时将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告知张某。但张某对法官的话置之不理,最后竟躲着不见法官,案件没有任何进展。

    而申请人林某的情绪一天比一天激动,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张某带着小儿子已躲到深山娘家,执行法官当即与林某一道驱车几十公里,最后徒步行走十几里的山路,前往张某娘家,终于找到了张某及随带的小孩。但是小儿子不愿随父亲林某回家,而林某认为自己是孩子的父亲,要强行带走,遭到张某家人的极力拦阻,眼看冲突一触即发。

    此时,执行法官果断控制住现场。并派出两名执行法官将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申请执行人张某等一家人隔离开,派出其中一名法官与张某父母进行沟通。通过交流,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随带抚养的小孩因为分隔有一段时间了,小孩自身也不愿意采用“交换”这种方式来满足父母的探视权,但是大儿子愿意妈妈随时来探视自己,小儿子也表示欢迎爸爸随时来看看自己。执行法官通过分析认为,双方想交换抚养的本意也是想带亲自己的儿子,只是方法不妥。执行法官立即交换意见,分头“背靠背”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劝说林某和张某要考虑小孩的成长和生活,不能急于求成,小孩暂不宜交换抚养,但双方都可以探视对方随带抚养的儿子,双方不得拒绝。最后双方诚恳的点头同意,并签下了执行和解协议,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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