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只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高超的业务能力是不够的,还需同时拥有崇高的人格——高尚的道德情操。
历代仁人君子把“慎独”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作为现代法官不仅要做到“慎独、慎言、 慎行”,而且要有享受孤独的心境。拥有审判权的本身就对法官的人格提出了高于一般职业的道德要求。审判时高高在上,以中间者身份出现的法官,首先其内心应当是纯净的,不允许其有任何的偏听偏信和私心杂念。法官必须是超脱的 ,笔者把其比喻为坐禅入定的大师,心里只有法律,只有事实,没有其他杂念。达到超我的境界,依法公正裁决,享受孤独的惬意。 法官的孤独,其实也是一种境界,一种“会当凌绝顶”的境界,一种“高处不胜寒”的 境界。
有人写到法官应当善待寂寞,其实法官本身就应当甘耐孤独和寂寞。如果耐不住孤独 ,不甘寂寞,就必然心理失衡,最终导致司法不公。进而若沉溺于灯红酒绿,产生腐败,自毁前程不说,还足以让同仁汗颜。因此,法官应当培养这种境界,甘耐孤独。“知损益,慎交友”。法官的孤独还表现在,法官是不可以随便与人交朋友的,因为别人常常会从你的朋友的人品去推及你的品行;纵然是有文化、有品位的人(如律师),法官也是不能与之交往过密的,否则,当该律师出庭时,你就需要考虑回避了,因此,法官应当学会享受孤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首先讲的就是修身。“己不正,焉能正人”?孔子以 “三省五身”,最终达到圣人的境地。虽然人们在感情上对法官的人格寄予了神话般的希望,但我们不能要求法官成为先哲一样的圣人;然而,最起码也要独善其身、甘耐寂寞,做一名孤独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