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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妇女购买假币牟利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10 11:22:44
本网讯(通讯员 孙海雷 耿贵贤)
使用假币犯法,这是妇孺皆知的事情,然而就有这么一个贪财的妇女,用真钱买来假币并上街使用,结果不但亏了老本,还触犯了法律,被判了刑。
1975年出生的骆某是江苏滨海人,过去一直在家务农,前几年随夫到射阳县城生活。由于络某一无文化,二无技术,所以一直未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事做。看到人家买衣裳买化妆品花钱大手大脚,在自感不如人家的同时动起了歪脑筋。她听说有人在卖假币,1块钱能换6、7块钱。她想现在的假币造得一般人都辨不出真假,自己为何不买些回来到市面上用用?于是先后3次,共花2550元人民币,购得面值为100元的假人民币144张,总面额14400元。后来她得知卖假币给她的人已被警方抓获时,除已用去的600元外,其余面值共13800的假币都点火烧毁以灭证据。 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认为,骆某购买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依法应予惩处。依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处骆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面对判决,骆某后悔不已。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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