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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2-08-10 13:50:57
本网讯(通讯员 蒋蔚)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法院法警大队为切实提高司法警察执法水平,抓住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细枝末节”不放松,积极采取“四小”举措,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从“小处”着手,进一步规范各项警务动作。深化服务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引导法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服务是第一职能”的理念,要求法警在日常接工作过程中说好每一句话、规范每一道程序、树好每一次形象。从细微处做起,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严于律己,注重养成,自觉将文明规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日常执法活动中,防止发生因执法勤务引起的各类上访事件发生 二是从“小事”做起,进一步规范日常案件受理。按照接处警和案件办理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全队值班接处警、值班法警责任制等制度,明确责任和要求。为防止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严格责任倒查制度,明确规定案件无论大小,只要符合立案标准,一律如实立案,不得主观臆断和降格处理。 三是从“小洞”补起,进一步规范案件评判机制。加大对全队执法考评和监督力度,全面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各项奖惩措施。该院法警大队专门建立日常考评制度,明确考评标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堵塞隐患漏洞,确保工作的规范。 四是从“小知”学起,进一步规范业务学习制度。为提高法警业务技能,积极组织全院法警集中学习充电5次。通过不断学习积累,该院法警能以娴熟的法律知识技能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切实提高执法勤务工作质量。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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