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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法院六措施喜迎党的十八大
发布时间:2012-08-10 15:20:57


     本网讯(通讯员 周艳华)   8月7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2012年年中工作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法院及时检查年初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分析当前审判工作形势,紧紧围绕“稳定”和“质效”两项硬任务,以案件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为目标,切实抓紧抓好六项工作,立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是切实强化大局意识。要以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和谐司法环境为目标,统一全院干警思想,切实强化大局观念,为龙胜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山川秀美”生态旅游强县能动司法。

    二是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要以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司法保障为己任,妥善审理各类投资纠纷和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依法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纠纷案件,尽可能采取调解、和解等办法解决纠纷,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三是切实维护“三农”利益。妥善审理涉农企业以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案件,帮助农民提高依法经营水平;妥善审理涉及农民权益纠纷案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序进行;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坚决打击黄、赌、毒和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犯罪,净化农村社会风气。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推行法官文明用语,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司法礼仪,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规定,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五是切实捍卫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审理离婚、继承、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婚姻家庭纠纷,制裁不尽赡养义务等行为,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妥善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抓住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上访老户四个重点,促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

    六是切实落实为民举措。创新司法为民机制,推进司法民主,深入开展 “法律七进”和庭审观摩活动,汇集民情、民意、民智,提高裁判的社会认同度;抓好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强化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职能;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将调解贯穿于诉前、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全过程,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完善重大复杂案件处理机制,针对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官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增强群众感情,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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