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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与财
作者:叶小军 发布时间:2012-08-10 16:37:51
今天我参加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庭审,虽然之前我也参加了不少的庭审,婚约财产纠纷的案件也经历过几十个,可是这个案件还是让我感慨颇多。
这件案件案情并不复杂,和其他婚约财产案件事实和争议的过程大致相同:男女青年经媒人介绍相识,男方家给付了女方见面礼15000元,同年中秋节通过媒人给付节日礼金3000元,在定期的时候给付了彩礼74000元,迎娶时又给付了开门礼、梳头礼等5000元。在两人同居八天后,女方独自外出打工。在麦收期间两人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的路途中,女方借故离开。后双方再也没有见面。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男方把女孩及女孩的父母均起诉到法庭,要求三人返还扣除陪嫁的物品后的彩礼款70000元。 开庭的时候,女方三人都没有出庭,委托了一位代理人出庭应诉。被告的代理人虽然对接收的彩礼一一均予以认可,但是说被告家没钱,法院该如何判决就如何判决。这个案件的男孩和女孩年龄都不大,分别是23岁和21岁,男方为了成就这段婚事,不惜向银行贷款50000元来给付彩礼,一一满足女方的要求。可是最终结果却是两人在一起尚不满一个月就劳燕分飞,男方人财两空,还背负了大量的债务。 开完庭后,我多有感慨:在去办结婚证的路上,女孩离开,然后杳无音信,这个女孩对待婚姻不能不说偏于草率。如果当初她不愿意和男孩生活,大可直截了当的表态,也不用男方费时费钱费感情的去努力促成这桩婚事。纵然两人之间在处理问题时有分歧有摩擦,也是可以协商处理的。可是女孩却是用这样的毅然决绝的方式去处理和对待自己的感情和已经举行仪式被乡俗所认可的丈夫,不能不说过于轻率了。她的行为不但给男方造成了金钱和感情的极大伤害,导致男方债务累累,情绪低落和绝望,也给女孩自己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失落和遗憾,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剧性的结局。 可是,造成这一让人痛心的局面,男方就没有责任吗?男方在女方索要如此重的彩礼的情况下屡屡迁就对方,花费大量的钱财来争取这个婚姻,甚至不顾及自己的家庭条件不惜举债来促成此事。但男方的诚意和迁就并没有成全一桩美满的婚姻,也没有得到女孩的认同和珍惜,还是不辞而别。最终男方伤痕累累、人财两空、债务高耸。虽然在庭审中双方都强调如此行为是在遵守当地的风俗,包括原告申请的四个出庭作证的媒人也说当地风俗就是如此。可是花了钱,背了债,就是把媳妇娶回家了,以后的生活还是要继续,债务还是要还的吧。当时给钱娶亲是风光了,可以后的生活如何继续呢。 风俗流传了几千年,能一直持续到现在,是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也反映了当地的民风民俗和风土人情,依照风俗来行事无可厚非,入乡随俗也是应该的。可无论如何,都有一个度的问题。在考虑风俗的前提下,也要考虑到自身的的承受能力和未来的生活。婚姻和感情生活的延续和维系是依赖于双方的交往和感情,是需要两个人共同体谅、共同理解的,而不是靠物资和金钱来促成的。现实中,应该尊重而不是盲从风俗,是应该彰显风俗的积极作用而不是迁就于风俗的部分陋习,是应该有双方共同商议认可的风俗而不是单方面坚持曲解的风俗。毕竟,风俗习惯流传下来的目的是为了促成积极的美好的,是为了改善公序良俗,是为了人际环境的和谐持续的。用钱是买不来美满的婚姻和幸福的生活,为构架婚姻而负债累累的,这样的婚姻纵然成立却又能维持几时……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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