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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子以相亲结婚为名骗钱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13 10:06:54


     本网讯(通讯员 李进良)   以相亲结婚为名骗取钱财的两名被告人弯某、李某,被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1年6月份至11月份,被告人弯某、李某以让弯某与他人相亲结婚为名,骗取兰考县仪封乡圈头村村民李XX现金2400元,骗取兰考县仪封乡东郝寨村村民张XX现金2000元。案发后,赃款已退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弯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弯某、李某均当庭自愿认罪,且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还被害人,均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弯某、李某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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