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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月间贩卖毒品二十五次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2-08-13 10:28:03


     本网讯(通讯员 韦崇涛)   广西巴马县人黄某为一己之利,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终被拘归案。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0年3月底至4月21日间,被告人黄某先后在巴马县巴马镇足坡巷自家中、足坡巷巷道口附近、足坡巷附近一菜地、巴马瑶族自治县水电局附近及财政局附近一小巷口,共25次向黄某莫、罗某、韦某、邓某、黄某合、黄某元、覃某、韦某卫等人贩卖毒品海洛因,获款844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故意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构成了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海洛因,情节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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