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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闹事打民警砸警车付出4.5万元代价
发布时间:2012-08-14 09:44:10
本网讯(通讯员 李伟 叶敏)
砸毁出租车引擎盖,辱骂司机,殴打民警,砸毁过路警车挡风玻璃……男子酒后演绎了一系列乌龙事件后,不得不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河南省安阳市文峰法院判处该男子支付民警4万元经济赔偿,并以妨害公务罪,并处罚金 5000元。
2011年9月15日15时许,出租车司机王刚开车至安阳市文峰区育才路与东工路交叉口时,被一名年约30岁的醉酒男子拦住车,并无故用拳头将其出租车前引擎盖砸毁。随后,男子强行乘坐出租车,在车上辱骂王刚,毁坏出租车司机信息牌。为防止男子酒后继续闹事,王刚把该男子送至安阳市公安局文惠派出所报案。 准备下车时,男子见把自己拉到了派出所,趁下车之机夺路而逃,民警刘强、刘清海见状急忙追赶,王刚紧随其后,并在东风路与文峰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看见该男子动手殴打两名民警,把民警刘清海脖子打得出了血,并挥动拳头,将途经此地正在等候信号灯的一辆法院警车的前挡风玻璃砸坏。该男子还在被带回派出所的路上将警车右侧车门玻璃毁坏,并将治安大队询问室内资料柜玻璃门毁坏。 经鉴定,民警刘清海损伤构成轻微伤。事后,该男子一次性赔偿两名民警4万元。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核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名字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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