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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快速行车揉眼睛酿事故
发布时间:2012-08-14 10:07:20
本网讯(通讯员 王随和 宋坤峰)
因灰尘飞入眼睛里,快速行驶的货车司机张某本能地用手去揉眼睛,而就在他揉眼睛的间隙,其前方同向正常行驶的孙某却突然左转欲斜过公路。张某看到后虽采取了制动措施,但终因车速太高、相距孙某太近,货车还是将孙某当场撞死。8月13日,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2年4月7日6时许,现年46岁的禹州市某村的张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到许昌市区拉货,当其沿许禹公路自西向东快速行驶至许昌县某村路口附近时,路边扬起的灰尘飞入他的左眼里,张某本能地用右手揉眼睛,并眨了眨,这些动作持续了大约3秒钟的时间。而就在这3秒钟内,与张某同向行驶的孙某左转欲斜过马路到对面。当张某睁开眼睛,孙某已经到他的车前面,由于车距太近,车速很快,张某虽踩死刹车,猛向左转,但依然将孙某连同自行车撞飞三米,导致孙某死亡,张某货车也发生了侧翻。 经依法认定,张某应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后经调解,张某与孙某的亲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且已实际履行,孙某的亲属要求不再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物质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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