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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法官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2-08-14 10:45:27
2010年10月初,我正式走进了兴安县人民法院,成为政法队伍的一名新兵。怀着对法律的崇敬和对法官的崇拜开始了新的工作。在这近两年的时间里身边的同志给了我很多关心和帮助,法院大厅里“公正、廉洁、为民”六个大字也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作为一名法官的神圣使命,从而坚定了我为这份崇高的事业而奉献终生的决心。
从前,我一直很难理解“为什么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到法院后,通过我的观察和体会,我才深深的理解这句话。在我们一百多人的大家庭中,有为了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而经常加班的同志;有为了审理案件,踏着风尘,忘却苦累,走过田间地头,走进乡村院落的同志;有为了不让少年花季在铁窗中枯萎,用严父慈母般的情理去感化的同志;有为了不让生效的法律文书变成一纸空文,不辞辛苦奔波执行的同志。这一切,都在诠释着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这一切,都在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宗旨;这一切,都在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一年,作为一名年轻的党员我为党90多年来风雨兼程的历史而欢呼,为我们党90多年依旧蓬勃的青春而欢呼。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政法干警,在我看来,践行核心价值观就是要从我做起真正坚定信仰,做到党在心中,只有“党在心中”,才能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只有“党在心中”,才能坚定信仰,与时俱进。践行核心价值观就是要从我做起增强责任意识,做到“人民在心中”,记得刚刚到基层法庭时,我曾经有过困惑,为什么开庭之前我们都要主动下村去找当事人调解,为什么有的当事人对我们的判决不理解而无理取闹时我们还要忍得住脾气、耐得住性子给他们讲解法律的规定?就此我曾问过我们法庭的庭长,庭长毫不犹豫的说了一句话——“因为我们是人民法官”!简洁、肯定而且振聋发聩!只要“人民在心中”就不会忘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人民在心中”才能确保把“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深入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只有“人民在心中”才能真正做到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共产党员,一个崇高的荣誉,法官,一份神圣的职业。当我们同时被赋予两个无尚光荣的称号时,我们就应当肩负起为这份崇高的事业而奉献终生的使命;就应在心中有一杆正义的秤,面对着贪婪和邪恶,这杆秤永不能失衡,让公理长在,正义长存;就应在主持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撒一路汗水,饮一路风尘,牢记党和人民的希望与嘱托,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们对党、对人民事业和对法律的无限忠诚。 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回望新世纪以来社会主义中国奋斗崛起的伟大历程,党中央带领亿万中国人民团结奋斗,推进了国家实力前所未有的增强,促进了社会民生前所未有的改善,成就了社会主义中国前所未有的辉煌。展望未来,机遇和挑战犹存,信心与勇气同在,我们,作为社会主义政法事业的一份子,应当敢于奉献,志存高远,把核心价值选择,贯彻到日常每一项工作中去,做到无愧于头上的国徽和胸口的天平!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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