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民财产保险与李红霞保险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14 11:21:41
人民财产保险与李红霞保险合同纠纷
案由:
保险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12-04-09 09:00 开庭地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 2010年12月,原审原告李红霞购得三菱菱悦轿车一辆,在被告处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等险种,保险期限一年。2011年7月25日,原告的司机王松甫驾驶车辆在许昌市区魏武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转盘发生单方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及驾驶员受伤的交通事故。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审原告车辆损失费68400元、鉴定费2500元、医疗费10000元、施救费600元、交通费500元。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