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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店店主盗剪小孩金吊坠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14 14:06:08
本网讯(通讯员 邹清平)
丰城一店主见来店购买零售的一小孩戴有金吊坠,便趁机将吊坠的绳子剪断,将金吊坠偷走。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晓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2年6月1日下午17时许,丁军军(6岁)、付娟秀(7岁)二人来到被告人杨晓的店里购买零食。被告人杨晓见丁军军脖子上戴有一金吊坠,便趁丁军军买东西时,用剪刀在丁军军后面将其吊坠的绳子剪断后,将该金吊坠盗走。当晚21时许,丁军军母亲见丁军军脖子上的吊坠不见,就询问丁军军,并与付娟秀的父亲一同来到被告人杨晓店中并索要回该吊坠。经丰城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所窃金吊坠价值人民币127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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