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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平南高速与襄城县茨沟乡政府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14 16:15:28
许平南高速与襄城县茨沟乡政府合同纠纷
案由:
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12-04-10 09:00 开庭地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 2008年7月19日,上诉人、被上诉人及襄城县烟草公司三方签订襄城县烟草公司关于在上诉人襄城县收费站西侧设置公益广告的协议,被上诉人按照协议如期完成制作广告牌,上诉人收取原告押金10000元,并开具收据一张。2009年7月经三方同意,有被上诉人派人将该广告牌安全拆除。上诉人应按2008年7月19日所订协议退还被上诉人押金10000元,经追要,上诉人不予退还,故有此诉。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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