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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法院:“百万案件评查”活动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2-08-15 10:37:34
本网讯(通讯员 蒋湘华)
今年是中央政法委决定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最后一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推进评查活动。8月10日,经自治区高院案件评查组复查,该院今年抽查的100件案件中评为优秀等次97件、良好等次3件,优秀率达97%,得到复查组领导一致好评。
该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要求。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若干评查小组,负责案件自查工作,建立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任务、评查案件的范围、数量及时间要求和评查方法,确保评查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突出评查重点,细化评查措施。明确今年的专项评查是对涉诉信访的50件案件以及2011年审结生效的50件案件进行评查,重点是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精查,对存在较多问题的某一类案件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评查。评查组采取阅卷、座谈、调查、走访、评议等多种方式,对筛选出的自查案件审判程序、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社会效果等进行全面评查。同时,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领导、律师和群众代表参加“百万案件评查”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与会人员对案件评查活动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强化奖惩措施,做到奖罚分明。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案件评查结果纳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对办案质量高、社会效果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载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与法官个人、部门主管领导的业绩结合起来,作为干部提拔任用、法官评级晋升考察的一个重要依据;严肃追究办案责任,评查中发现有违法审判或执法过错,确需追究办案人员工作责任的,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严格问责。 四是注重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办案质量提高和完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地剖析,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办法、堵塞办案管理漏洞、强化办案薄弱环节,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及时总结案件评查工作的经验、教训,对日常评查制度进行完善提高,积极探索建立案件评查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沿着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发展。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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