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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闹离婚 “金婚”之年各自飞
发布时间:2012-08-15 10:04:58
本网讯(通讯员 陈格卫 晏耀如)
近日,湖南石门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八旬老人离婚纠纷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劝导和说服下,原告魏某和被告邹某终于达成调解,心平气和地结束了两人长达五十年的婚姻。
原告魏某和被告刘某均是上世纪30年代人,两人1962年登记结婚,一起走过了五十年的风风雨雨,但是原、被告的婚姻生活却很不幸福,两人婚后夫妻感情一直不和,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争吵,被告脾气暴躁,多次对原告大打出手,曾数次将原告打昏,导致原告脑袋被打坏,至今行动、思维呆笨。因两人实在难以共同生活,自上世纪80年代便开始分开生活,平时生产生活都是各管各的,分得一清二楚,至今分居生活已经长达三十年。但即便这样,两人依然势同水火,互不相容,期间曾多次闹过离婚,但因子女、村委及政府领导做工作而未果。原告魏某眼见两人已经年过八旬,余日无多,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将这样一段不幸婚姻带入坟墓,于是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离婚。 法官在审理此案时,将老人的子女请到法庭协同做调解工作,希望有和好。但调解中魏某坚决不同意和好,见魏某离婚心意已决,在法官的主持下,二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和平离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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