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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农民因开发商打桩泥水侵田地起诉获赔
发布时间:2012-08-15 10:34:46
本网讯(通讯员 刘清华)
因开发商的施工作业不当,导致农田绝收,双方协商无果,两原告无奈之下将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经过法官的调解,两原告获得作物损失及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共计45000元,两原告深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与被告握手言和。
土地是农民生产生存的根本,两原告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始,便在涉案的四亩余土地上种植树木、水稻、棉花等作物,年年都有好收成,但自2010年起,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在开发楼盘的过程中,因打桩产生的泥水未经处理流入了两原告用于灌溉的池塘、水渠,致使池塘、水渠被泥土填塞而无法正常排水,亦无法进行正常的灌溉作业,最终导致两原告的农田遭泥水侵蚀,所种树木大部分死亡,农作物基本绝收。两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终因差距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故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损失共计41310元,并将所填池塘、水渠恢复原状。 法官在收案后,对案情进行详细的了解,开庭审理后叫上原、被告亲自到现场,在田间地头做起了调解,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原本矛盾激烈的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上述协议。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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