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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结婚二十一天玩失踪被判离婚
发布时间:2012-08-16 10:12:47
本网讯(通讯员 曹昆)
妻子结婚二十一天后即一人离家出走, 丈夫多次寻找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结婚二十一天玩失踪的离婚案件,一审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
2009年8月19日,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在樟树市临江镇相识,当日,被告即随原告回到袁州区辽市乡院前村原告家中,双方开始同居生活。2010年8月25日,原、被告到袁州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后的第21天即2010年9月16日,被告未告知原告即独自一人离家出走,从此双方无任何联系,双方分居分食至今。为寻找被告,原告多次到樟树市临江镇媒人家中打听被告下落,但未有结果。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相识一天即开始同居生活,同居六天后即办理结婚登记,双方相识时间极短,缺乏基本了解,无婚姻基础;婚后,原、被告仅共同生活21天时间,未建立夫妻感情,现在被告去向不明,双方分居分食有近2年之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一审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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