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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不检点婚外生子其丈夫闹离婚
发布时间:2012-08-16 10:28:29


     本网讯(通讯员 苏家发)   抚养了3年的儿子经医学鉴定竟然和自己没有亲生血缘关系,认为受到妻子张某欺骗的李某向该院起诉离婚,并向对方索赔精神损害和先前支付的抚养费。8月15日,江西修水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张某未能履行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李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张某共同抚养儿子3年,张某的过错给李某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对原告李某要求赔偿抚养费6000元和精神抚慰金5000元予以支持。

    2006年原、被告在外务工时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于2008年9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原、被告同时外出务工,夫妻感情较好。2009年4月17日生育小孩李某某。后由于原告怀疑小孩不是其亲生,于2012年6月14日带小孩李某某做亲子鉴定,根据检验结果,排除原告与李某某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婚后由于被告不忠实于夫妻感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小孩,且原告又不给予谅解,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同时,给原告心理造成一定痛苦和伤害。因此,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及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理由成立,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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