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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的媳妇跑了 被骗男子如法炮制骗别人
发布时间:2012-08-16 09:05:41


     本网讯(通讯员 蔡伟 徐怀钦)   8月13日,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以婚嫁为由骗取他人钱财的案件,被告人吕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焦作市的吕某中年表偶,一心想找个老伴,花了近三万元,从云南领了一个“媳妇”,没过几天领的女的就跑了,吕某恼羞成怒,他就想用同样的方法把失去的钱捞回来。其在上海打工期间,认识了民权县的朱某,闲聊中知道朱某一直未婚,想托其找个对象,吕某觉得时机一到,随机和其表妹王某协商,骗取朱某钱财,通过商量以四万元的价格将王某“卖”给朱某,吕某从中获得三万元,王某分得一万元,得款后二人逃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朱某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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