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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出租车计价器上“做文章”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16 10:07:29


     本网讯(通讯员 谭新杰)   近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对一起以盗窃出租车计价器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聂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被告人聂某采取盗窃出租车内计价器后藏匿,在出租车内留下联系电话和银行账号,当出租车司机汇款到聂某指定账户后,在指定的地点找回出租车计价器的方式,多次敲诈多名出租车司机,强行索要人民币共计5260元。2012年3月27日,聂某在武陵区建设桥二村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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