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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案件的特点及预防
作者:姜刘伟 任燕   发布时间:2012-08-16 11:34:03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或者逃避法律义务,虚构、编造事实,相互串通而进行的诉讼。虚假诉讼不仅损害了被诉方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司法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给国家带来了巨大损失,并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虚假诉讼案件在审判实践中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调解结案。虚假诉讼双方在恶意串通、虚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后,多愿意通过调解结案,从而达到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的目的。

    二、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关系密切。诉讼当事人之间通常有特殊关系,如夫妻、亲属、同学、朋友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亲戚、朋友之间进行虚假诉讼,容易操作。

    三、虚假诉讼多发生在以下两个方面。包括民间借贷案件,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四、手段方式多种多样。例如,有通过伪造、变造虚假和解协议,利用法院调解转移财产的;有不提交任何证据,只是通过当庭自认方式达成恶意调解的;有利用离婚调解协议,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等。

    在审判实践中,虚假诉讼案件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同时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很大损害。所以,虚假诉讼案件的预防非常必要。

    首先,加大对案件的审查。针对虚假诉讼的特点,重点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及是否提交证据。同时,在民间借贷类案件以及离婚纠纷类案件中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隐藏的第三方诉讼主体。

    其次,严格适用民事调解制度。调解本身就是对某些证据不足、界限难定的事实、责任予以含糊不究,以达到既化解矛盾纠纷又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所以在没有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当事人达成调解也符合法律本意,以致民事调解制度很容易被虚假诉讼者利用。所以,审判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尽可能的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在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再做调解工作,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虚假诉讼案件的发生。

    再次,应当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法律惩罚力度。我国现行刑事法律没有把虚假诉讼列入犯罪行为。对虚假诉讼,仅仅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者拘留。所以,应当让虚假诉讼的行为入刑,才能更大限度的震慑行为人,从而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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