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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院长、庭长办案成“领头雁”
发布时间:2012-08-16 14:13:17
本网讯(通讯员 刘红连)
8月13日上午,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肖传湧担任审判长,与民一庭庭长、审判员阮明瑜和人民陪审员李阿萍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第三者插足而导致的原告王晓凤与被告肖某离婚纠纷案,肖传湧运用娴熟的技能驾驭庭审、渊博的知识辨法析理,认定事实有理有据,条理清晰,庭后赢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旁听人员的交口称赞。
原告王晓凤与被告肖某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00年还在县城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2010年1月起,被告肖某与有夫之妇周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同年10月被原告察觉。原告给予被告3个月的时间改正。可被告表面数次向原告保证断绝来往,其实没有悔改,仍与第三者周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并且第三者周某还数次向原告发送短信等恶意侮辱、攻击原告人格,其内容已经公证机关公证。今年开始,第三者周某与原告矛盾进一步激化,还发生斗殴,已经当地派出所调查处理。6月中旬,原告王晓凤以被告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吉安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照顾自己无过错方的权益,同时提出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 该案起初适用简易程序,于7月20日由民一庭庭长、审判员阮明瑜一人独任审判。鉴于该案案情复杂、被告系某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该院经研究决定,该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由副院长肖传湧亲任审判长,把关审理案件。该地电视台也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 吉安县法院在总结以往院、庭长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要求所有院庭长参与庭审和办案,并纳入绩效考核。 该院强调院、庭长侧重承办疑难案件,在分案时把在本辖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矛盾尖锐、法律关系疑难复杂的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以及新类型案件交由院、庭长主审。院、庭长主办案件类型涵盖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个方面,其办案质量和效率,将作为院、庭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考核。 院、庭长在主办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中,每开完一次庭,庭后均进行交流和讲评,充分发挥指导、示范作用。法官通过旁听,深刻领会,提高了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目前,该院已形成了“多办案、办好案、快办案”的良好风气,全院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都得到明显提高。 该院还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院、庭长观摩法官庭审,及时发现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院、庭长还要加强对各个业务庭办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严把公正廉洁关,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对法院办案的影响。 据悉,该院今年1至7月审、执结的各类案件946件,其中该院院、庭长已办理案件542件,占全院审、执结案件数的57.29%。经评查,所有案件质量均合格,合格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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