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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法官下基层司法护航土坯房改造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16 14:38:27


     本网讯(通讯员 刘章林)   连日来,江西省大余县土坯房改造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干部群众都动了起来,热火朝天地进行着土坯房改造。为了使土坯房改造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大余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也积极行动起来,主动靠前,勤下基层,充分发挥专业知识特点,通过积极宣讲《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慎处涉房纠纷案件等措施,积极协助各地干部群众,为该县顺利开展土坯房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黄斌是该院执行局副局长,也是“三送”工作队队长。虽然执行工作很忙很累,但他依旧合理安排时间,积极组织“三送”工作队员到挂点村访民情,释民惑,解民忧。7月,该院“三送”工作队成员多次深入到所挂点的南安镇新珠村开展《若干意见》宣讲活动。7月9日,组织驻村干部、村组长20余人开展集中学习活动,7月中下旬,该院“三送”工作队员走村串户,到30余户群众家中进行广泛宣讲,把政策植入到群众心里,为土坯房改造工作的动员打下较为扎实的群众基础,着力推动土坯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好好好”,当85岁的离休老干部吴修成听完《若干意见》和土坯房改造政策的内容后,他激动地接连说了三个“好”字。他还说,党和政府没有忘记赣南苏区人民,赣南苏区振兴有希望了。

    该院吉村法庭位于该县吉村镇,管辖北边浮江、吉村、河洞、内良四个相对偏远乡镇的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近一个月来,该庭充分发挥位于基层的优势,深入到各乡镇,到当事人及群众家中开展释法、解疑活动,着力于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宣传有关于《物权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对土坯房改造可能会产生的相邻权属纠纷先打“预防针”。该院行政庭庭长王军利用给县直单位、乡镇开展行政执法知识讲座之机,积极向各级干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他们在指导群众开展土坯房改造进程时,能够做到依法进行。该院还积极利用“法官挂点包片”工作的开展,组织全院法官及工作人员,深入到基层一线,通过给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为契机,深入进行《若干意见》和有关土坯房改造的政策宣传,结合法律知识,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做好做实土坯房改造工作。

    土坯房改造工作极有可能会产生房屋产权纠纷,而这类纠纷的群众也很有可能会起诉到法院来解决。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服务大局,推动土坯房改造工作稳中有序地开展,该院半年总结工作会上要求,在处理涉房屋产权纠纷及涉及到土坯房改造的案件时,要慎重处理,要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公正意识。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尽可能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此类纠纷。同时,要做到快审、快结、快执,要积极深入在纠纷点进行实地堪查,确保审执工作的快速与公正。在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效推动土坯房改造工作的有效快速进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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