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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午间法庭”便利辖区群众
发布时间:2012-08-17 13:55:17


     本网讯(通讯员 刘红连)   “‘午间法庭’真便利,我们既解决了纠纷,又不耽误上班事。”8月16日正午12时,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启动“午间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一起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案件,并顺利调解结案。身为打工者的原告李某对法官放弃休息时间调解案件的做法表示感谢。

    在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吉安县法院在审判机制创新、便民诉讼、提升服务质量上狠下工夫,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举措,在推行巡回办案、案件速调速裁、“假日法庭”等便民法庭的同时,又根据县域实际设置“午间法庭”,以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据了解,该院设置“午间法庭”,主要为有效地解决上班族、打工者、进城经商人员、农忙期间农民等当事人参加诉讼时间与生产劳动工作时间相冲突的问题,为这些特殊的当事人提供特别服务,为当事人开启诉讼“绿色通道”。

   “午间法庭”审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范围包括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合同等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和简单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针对农忙季节农民群众农活较忙的实际情况,通过利用午间农民群众休息时间开庭的做法,解决了一些当事人因农忙季节农活较忙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实际问题。还有一些上班族、打工者等部分当事人也会预约和择期在午间开庭。在立案或答辩过程中,法官如了解这些当事人在工作日时间出庭诉讼有困难,征询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选择在午间开庭诉讼,如果当事人同意,庭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11时至13时之间进行。

    该院法官与巡回就地办案相结合,一些利用午间开庭审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在田间地头和当事人家中审理的。“午间法庭”,既及时有效地化解了民事纠纷,又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法官的爱民之心、亲民之举。

    据悉,“午间法庭”开设以来,该院利用“午间法庭”审结民商事案件61件,其中调解或撤诉结案52件,调撤率达85.25%,深受辖区广大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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