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吉州法院倾力打造“亲民家事法庭”为民解忧
发布时间:2012-08-17 13:58:44


     本网讯(通讯员 张淑琴 李慧兰)   “男方为工作应酬确实难免,我也经常责怪我家那位喝酒,你的心情我非常了解。”主审法官一席话,瞬间拉近了与原告的距离。2012年8月16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法官真诚劝慰下言归于好。今年以来,该院在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当中,注重体察当事人心理,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采取三项举措倾力打造“亲民家事法庭”。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4.6%。

    赡养案件庭审形式“接地气”,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赡养案件当事人众多,左有耄耋老者,右有儿女成群,为了平等地与当事人对话,营造亲切平和的交流氛围,法官从高高的审判席走下,在原被告中间落坐,呈圆桌庭审。用本地方言主持庭审,不用“原告”“被告”等生硬的法律称谓,而是称呼“老人家”“老大”“老二”,既照顾老人的听力和表达,又使庭审变成“看得清、听得懂、感受得到、接受得了”的家庭会议,让当事人不拘约束吐露心声。

    婚姻案件“察言观色”评感情,将心比心解心结。离婚案件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判决离婚的标准,然而“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这一标准十分抽象、难以把握。该院法官擅于“察言观色”,从一个眼神、一句随口而出的话语中,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判断夫妻关系现状,从而找到化解纠纷的切入点。比如前述的离婚案中,尽管原、被告在法庭上口角激烈,但原告一句“被告不喝酒的时候,对我和孩子都相当好”的话,让法官断定出这对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并且找到了调解的切入点。

    “寓教于送达”,释疑解惑暖心田。有些当事人认为法院受理“不符事实的起诉”感到气愤,为此,法官在送达起诉状时就向当事人耐心细致解释,详细告知应诉的程序,打消当事人的抵触心理。送达裁判文书时,主动向当事人,尤其是败诉方,针对其对法律的理解偏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理由等方面进行解释,将裁判的过程直观地展现给当事人,朴素在理的讲解给判决书加了点人情味。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