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汤镇宗肖像权使用费纠纷案上诉至北京二中院
发布时间:2012-08-17 16:14:55
![]() 香港演员汤镇宗(资料图)
本网讯(于婕 涂浩)
为索要肖像权使用费,香港演员汤镇宗将北京奥世博针织厂诉至法院。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上诉案。
汤镇宗与北京奥世博针织厂于2010年6月18日签订《肖像使用合同》,约定针织厂有偿使用其肖像用于产品宣传,并担任其形象大使,使用期限自2010年6月28日起至2012年6月18日。针织厂在2010年11月30日前支付肖像使用费35万元。由于针织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汤镇宗肖像使用费,双方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北京奥世博针织厂支付汤镇宗肖像使用费35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一审判决后,北京奥世博针织厂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力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