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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非法行医屡教不改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2-08-20 11:09:04


     本网讯(通讯员 孙海雷 孙宇)   建湖县人陈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从事诊疗活动屡教不改。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非法行医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陈某,曾因非法行医,于2007年9月26日、2009年6月1日分别被射阳县卫生局罚款人民币三千元、五千元;

    2010年6月1日,被告人陈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射阳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后被告人陈某仍不思悔改,仍在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开设“门诊”,非法为病患者进行诊疗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刑罚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从事诊疗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非法行医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法院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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