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鄱阳法院“133”工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时间:2012-08-20 13:46:35
本网讯(通讯员 郭全和)
今年以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采取“133”(立足一个分析、坚持三个注重、搭好三个平台)工作方法着力预防未成年犯罪。
立足一次分析。针对未成年犯罪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该院认真查找原因,确立了标本兼治,构建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学校教育为主体、以社会教育为依托“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综合预防体系。 坚持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干警包案。包案干警不定期的到涉案人家中、学校、单位、所在居委会跟踪帮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杜绝二次犯罪的发生。二是注重定期回访。注重在结案后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回访工作,及时掌握犯罪的未成年人近况及犯罪后的改造情况,落实帮教措施。特别是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进行定期回访考察,主动与其家庭、有关部门、社区、妇联或学校进行联系和配合,共同努力帮助其改过自新。三是注重监管帮扶。对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定期到街道社区、村组同基层干部一起研究人性化的监管帮扶方案,并向其监护人宣传法律,阐明监护的责任和义务,做好监护工作。 搭好三个平台。一是发挥公、检、法整体合力,搭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安、检察机关就健全工作机制、搞好犯罪预防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座谈,互通情况,形成共识。二是发动家庭力量,搭好家庭教育平台。采取与家长见面制度,了解涉案在校生成长环境,共同分析失足原因,有效开展感化、教育工作;采取邀请家长座谈等形式,宣传法制常识,为完善家庭对孩子的教育监管献计献策;三是坚持定期回访,搭好沟通感化平台。对判处监禁刑的失足在校生,少年法庭坚持定期回访,与他们沟通思想,鼓励他们安心改造、重塑人生。对被宣告缓刑、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跟踪考察,开设社会实践课,优化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
纪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