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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子以购买旧币为饵骗老人被诉
发布时间:2012-08-20 14:15:51
本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刘长安)
二男子因诈骗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以购买古币、旧版纸币为饵骗取老年人的养老钱。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华桂、陈池苟诈骗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3月21日,被告人陈池苟与陈小平等人(均另案处理)共同商议前往湖南等地行骗,后四人来到湖南某镇,由被告人陈池苟扮成中间人,谭记来扮成买主,刘林芳扮成卖主,陈小平负责望风,四人共同以购买古币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龙某人民币5000元。 2011年12月1日,被告人陈华桂、陈池苟经与周石桃、颜石牛(均另案处理)商议来遂川县行骗后,便租车来县遂川县城,由被告人陈华桂扮成中间人,被告人陈池苟扮成买主、周石桃扮成卖主,颜石牛负责望风,四人共同用印有“中央银行”和孙中山头像的2000元旧版纸币方法骗取被害人刘某人民币30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华桂、陈池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共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华桂、陈池苟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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