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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与妻子聚少离多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08-21 10:27:32
本网讯(通讯员 赖见兴)
近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1、被告李小英同意与原告黄生明离婚;2、原告同意一次性支付给被告经济帮助2.5万元;3、婚生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小孩抚养费2万元,被告对小孩具有探视权,原告应予协助。
原告黄生明、被告李小英于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谈婚,2000年4月登记结婚,2001年3月生育一男孩,现随原告父母生活。原、被告因常年在外打工,聚少离多,夫妻感情逐渐淡薄。2010年5月起,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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