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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同胞兄弟为争水源斗殴 弟弟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21 10:34:26


     本网讯(通讯员 黄德耀)   广西德保县燕峒乡下钦村上钦屯黄典光(现年65岁)和黄典良(现年62岁)系同胞兄弟,为争水源,发生斗殴,老弟将老哥打伤。2012年8月20日,德保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黄典良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黄典光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21694.3元人民币。

    2012年5月2日18时许,被害人黄典光拿一把铁铲,腰间绑有一把弯头柴刀到“塘坡冒”(地名)灌溉稻田,发现原先用来档水的木板不见,便问在现场的被告人黄典良是否看见,被告人黄典良便说:“你来找死吗?”因此,两人发生争吵,后两人各用携带的铁铲互打起来,造成被告人黄典良致轻伤。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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