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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成义、刘新永敲诈勒索案
发布时间:2012-08-21 16:09:28
鲁成义、刘新永敲诈勒索案
案由:
鲁成义、刘新永敲诈勒索案 开庭时间:2012-02-21 08:3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 2011年1月,漯河市融汇发制品有限公司老板让重阳防伪印刷有限公司经理廉玉生印刷假发商标,因印刷厂无印刷能力,便与漯河市盛立公司的业务员刘新永取得了联系,后刘新永在让廉玉生提供了委托书、营业执照、交纳500元定金后,将此业务又转交给许昌兆信公司的鲁成义。鲁成义发现廉玉生所印制的商标为禹州神龙发制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鲁成义、刘新永在自己没有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以要向神龙公司、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举报相要挟,在漯河市高新区漯河市盛立公司向廉玉生索要现金3万元。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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