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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不幸遇色狼 伙计拐跑老板娘
发布时间:2012-08-22 10:14:57


     本网讯(通讯员 赵梨渊)   8月15日,重庆垫江县法院民一庭审结了一起让人啼笑皆非的离婚案件。小两口开了一家服装店,由于生意渐好需要人手,从外面聘请了一名伙计帮忙。谁知却引狼入室,小伙计和老板娘日久生情,上演了一出“屌丝”逆袭的大戏,导致老板和老板娘感情破裂,最终走到了婚姻的尽头。

    王某和李某本是一对小夫妻,结婚六年,育有一个六岁的男孩,本来婚姻生活幸福美满,但是李某却突然到法院要求和王某离婚。王某在答辩中称:他们两夫妻本来感情和睦,婚姻幸福,在重庆开县开设了一家服装店,谁知却从店里请了一个小伙计之后发生了变化。小伙计张某能说会道,人也机灵,趁自己没有戒心,和李某暗度陈仓,在自己的婚姻中横插了一脚。庭审现场,王某明确指出,现在李某怀上了张某的孩子,要求法院进行鉴定并且追究其重婚罪,但是李某却矢口否认,认为自己离婚的原因是王某对自己关心照顾不够,对孩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通过法官观察,李某的身形确实是有怀孕的迹象,并且李某对于王某的鉴定要求并不作正面回答,初步断定被告的答辩有很大的可能。但是根据法律对重婚罪的规定,重婚罪是需要已婚人士和他人再婚或者公然与夫妻名义生活,怀上第三人的孩子并不是重婚罪的充分条件。所以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既然双方都同意离婚,就不要在纠结婚姻中对错的问题,既然不能在一起生活了,就好聚好散,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调解离婚。

    经过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自愿离婚,孩子跟男方生活,女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不再纠结于过去的恩怨,不再互相埋怨,好歹也是夫妻一场,双方以后见面还是朋友。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和劝解,一场尖锐的离婚矛盾终于化解了。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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