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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朋友iPhone4S手机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2-08-22 10:42:44


     本网讯(通讯员 李丽娟)   遂川一“80后”男子为过“苹果”瘾,顺手 “牵”走了朋友放在KTV包厢沙发上的IPhone4s手机。8月21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袁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2年4月9日晚9时许,袁雨与自己的朋友来到遂川县东路小区一KTV店唱歌。朋友张进强的女友李红在接了一个电话后将自己新买的iPhone 4S手机扔在了沙发上后便去了卫生间。袁雨系一名忠实的苹果“粉丝”,只因手头拮据无法拥有一部自己的iPhone 4S手机。见李红手机扔在沙发上,其便起了贪念。趁大家不注意将该手机关机放进了自己的口袋。朋友聚会结束离开KTV后,李红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于是李红返回KTV包厢里寻找但无果。李红遂报案,并于几日后在张进强陪同下去移动公司专卖店查询自己的手机资料。其无意中了解到有人去过该专卖店删除相同款手机资料,经该专卖店员工描述,前来删除手机资料的男子特征与袁雨相符。张进强便找到袁雨,让其归还手机。袁雨见罪行败露便于几日后通过张进强将手机归还给李红。公安机关在传唤袁雨后,袁雨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该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4461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袁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袁鑫案发后将手机归还给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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