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几男女装扮成“亲属”合谋婚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22 10:46:43


     本网讯(通讯员 邹才华)   为骗取他人钱财,竟当起了演员,扮演了一场“母亲嫁女”的把戏。近日,云南镇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件公开宣判,诸演员犯罪获刑入狱。

    江西省抚州市人罗贤胜,在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吴岙村开饮食店,朱小勇在浙江打工期间,经常到罗贤胜饮食店就餐,与罗相识。闲聊中得知罗尚未结婚,朱小勇便提出帮罗介绍对象,并打电话要被告人朱明帮忙。朱明就提出找人来诈骗罗的钱财。朱小勇同意后,朱明便去邀约被告人杨秀参与诈骗。杨秀又去邀约朱燕参与。2012年1月8日,朱小勇将罗贤胜及其父罗来平带到杨秀家后,几人共谋,由被告人杨秀假扮“张小会”的“母亲”,由被告人朱明假扮“张小会”的“舅舅”,由朱小勇假扮“张小会”的“表哥” 由被告人朱燕假扮“张小会”假意嫁给罗贤胜,骗得罗贤胜人民币32000元。被告人朱明得赃款人民币24000元,被告人朱燕、杨秀各得赃款人民币4000元。庭审中,被告人朱燕、杨秀主动退赔各自所分得的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明、朱燕、杨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借介绍婚姻为由,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朱明提起犯意,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对主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朱燕、杨秀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朱燕、杨秀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且在庭审中积极退赃,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新罪的危险,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村民组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一、被告人朱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二、被告人朱燕、杨秀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了我国当前地区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及城乡之间存在差异,加之部分地方婚嫁习俗中高额的彩礼费用,"娶妻难"现象在部分地方凸现出来。部分适龄青年面对相亲只能望而兴叹,不得不外出到远方寻找对象。近些年来,云南、贵州等西部省份的山区,成了外地光棍喜欢光顾的地方。同时,以婚行骗的情况也常有发生,不法分子三五结伙,假伴父母嫁女的假戏,以收取抚养费、介绍费等为名,骗取对方钱财。

    以案为鉴,远出相亲须知根底 当心演员“戏”中有诈。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