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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大祥合同诈骗罪案
发布时间:2012-08-22 16:38:45
宋大祥合同诈骗罪案
案由:
2011年2月15日,被告人宋大祥在漯河市平安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一辆车牌号为豫LA110的黑色轿车,后宋大祥同他人将该车开至江苏省,将车交付他人抵押变现4万元,用于支付之前抵押借款及偿还个人借款。 开庭时间:2011-10-19 08:3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 2011年2月15日,被告人宋大祥在漯河市平安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一辆车牌号为豫LA110的黑色轿车,后宋大祥同他人将该车开至江苏省,将车交付他人抵押变现4万元,用于支付之前抵押借款及偿还个人借款。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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