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视频> 案件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宋大祥合同诈骗罪案
发布时间:2012-08-22 16:38:45


宋大祥合同诈骗罪案


    案由:

      2011年2月15日,被告人宋大祥在漯河市平安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一辆车牌号为豫LA110的黑色轿车,后宋大祥同他人将该车开至江苏省,将车交付他人抵押变现4万元,用于支付之前抵押借款及偿还个人借款。  

    开庭时间:2011-10-19 08:3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

      2011年2月15日,被告人宋大祥在漯河市平安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一辆车牌号为豫LA110的黑色轿车,后宋大祥同他人将该车开至江苏省,将车交付他人抵押变现4万元,用于支付之前抵押借款及偿还个人借款。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